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与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国有本科高校,实行“国有民办”管理体制,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绿城”——广西南宁市,是目前国家级新区——五象新区唯一的一所本科院校。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本科专业33个,在校生20487人,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2020年,在同类本科院校科研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24位,在创新创业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列第20名;2022年,在“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位列第37名。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通过“招聘职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电子佐证材料要求如下:(1)身份证、大学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其中,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相关经历证明等。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由招聘部门及学校人事处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资格审查结果和通过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学院官网(http://www.nnxy.cn/)通知公告区域公示。
(三)考察
采用直接考察的方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开展考察,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南宁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信息在南宁学院官网(http://www.nnxy.cn/)通知公告栏及学院公告区域发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说明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广西和南宁市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招聘。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900867。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黎老师、邱老师,0771-5900834。
南宁学院
2022年11月7日
原文标题:南宁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_通知公告_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381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