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江阴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5名(岗位明细详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户籍
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学历学位
1.2023届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本科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2022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届部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毕业生(部分师范类学校名单见附件3)。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学历学位。
(五)专业
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详见附件1)。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初中和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获得英语专业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初中、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优秀毕业生
指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②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④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⑤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或院系级及以上的学生会、团委干部;⑥研究生阶段为THE世界排名前200强国(境)外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毕业生。
(八)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2月12日9:00-2022年12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2月12日9:00-2022年12月14日16:30
4.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12月12日9:00-2022年12月15日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12月12日9:00-2022年12月15日16:00
6.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2月12日9:00-2022年12月15日16:3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面试费90元/人(苏财综〔2021〕17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下午14: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笔试)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0513(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
三、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网上相关公告。
(一)考核方式
主要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面谈)、笔试、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1、报考人数不超50人的岗位,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面谈)后面试(试讲)。
初中语文(2011)、初中数学(2021)、初中英语(2031)岗位,先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并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高中岗位、初中物理(2041)、初中化学(2051)、初中生物(2061)岗位:报考考生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5的,不需综合能力素质考核,直接进入面试(试讲);超过1:5的,则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并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2、报考人数50人以上的岗位,先笔试后面试(试讲),笔试大纲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核
在进入面试(试讲)考核前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进行递补。现场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自行登录江阴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rsksbm.jyrlzy.com:8000/),在“查看审核结果”一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2)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4)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如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聘书等);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
无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无笔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有笔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时,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同分,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选择顺序。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2。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录用的考生,如符合《江阴市“暨阳名师”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细则》(见附件4)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413。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当天的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公告。
2.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江阴教育网、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江阴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江阴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4、关于“暨阳名师”教育高层次青年人才的认定及相关待遇的说明.docx
江阴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江阴市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2/12/02/11020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