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现开展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工作,招聘31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具体了解。
近年来香洲区加快推动学位攻坚行动,教师需求规模较大,第一批招聘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第二批招聘拟面向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欢迎有意向报考的考生持续关注。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服务期满后时间按颁发的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考生须持有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及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网上初选—线上面谈—线上资格审核—面试—签约、考察及办理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9:00起至2022年12月21日17:00。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①直接登录https://ye.feiqiyun.com:9090/index进行报名;②关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上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及承诺书,见附件4);
⑦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⑨常住地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及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见附件5);
⑩报名系统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内普通院校毕业生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⑩项。暂未取得④中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⑨⑩项。其中,③“就业协议书”可通过扫描、拍照或截图上传本人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⑨⑩项。其中2023年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④中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⑥⑦⑧⑩项。“大学生村官”需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根据相关情况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暂未取得⑧相应证书的,须根据相关情况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网上初选、线上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选
网上报名后,采取视频试讲和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员名单。
1.视频试讲:采用第三方机构平台,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视频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品质测试在视频试讲结束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视为网上初选环节未完成。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视频试讲和心理品质测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指引详见后续公告。
2.素质评价:根据报考人员的在校(任职)情况、获奖情况、个人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根据视频试讲和素质评价的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员。网上初选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届时以公告时间为准。通过网上初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相应岗位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1.操作方式
采用线上实时视频方式,分学科及岗位进行,操作指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各岗位以线上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核的人数(y同时代表应进入面试人员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参加线上面谈的人数少于上述比例的,则参加线上面谈人员全部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拟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与其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均进入面试。
(四)线上资格审核
1.线上资格审核时间和材料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保持手机通畅,并注意短信提醒。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按线上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线上资格审核结果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一并发布,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逻辑思维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所需器材自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谈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拟于2023年6月起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香洲区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前,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证书的;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在此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37(香洲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56-2516965(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
1.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岗位一览表.xls
3.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解答.docx
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原标题: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hxz.gov.cn/zhxzjyj/gkmlpt/content/3/3459/post_3459751.html#5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