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1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2年12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五)《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代码101-103)、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109-110)的人员须于录取报到前取得一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代码105)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英语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
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及材料上传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链接。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0012月14日15: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10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0012月15日12: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5日15:0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
6.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2日10:00~12月16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将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打包后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sitwlzp 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佐证材料。
(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所需的佐证材料(请提供PDF扫描件,并按如下顺序排列,未上传佐证材料的项目不计分,材料包大小不超过30M):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插入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就业协议(甲方栏空白):
4.本科学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普通话证书(或证明);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8.各学段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各学段在校期间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期刊目录及论文首页)、参与课题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须与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一致);
9.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15日15:00前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8018、68728107。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5日17:00前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的方式,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
3,101-104、106-108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上一节与应聘专业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105、109、110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面试费为100元/人。面试费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在资格复审现场直接办理减免面试费手续。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3年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录取人员在录用后自试用期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
格的,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由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十、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原文标题: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usu.gov.cn/gsq/gsgg/202212/d8405f2bfacf48f58889bad8bebc83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