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2022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和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网(http://gcgz.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2022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岗位信息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条件。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
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
报名网址:http://218.94.103.242:8001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5日8:00至1月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月7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1)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届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高中学科竞赛教练的人员还须上传高中期间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际同等级别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证书。
(3)2023年以前的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还须上传高中期间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际同等级别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证书;或者指导中学生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际同等级别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指导教师证书;或者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
上述第(2)、(3)条中,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4)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5日8:00至1月8日17: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四)核减(取消)计划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3年1月14日上午8:00-11:00到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东校区(高淳区石臼湖北路1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于2023年1月14日下午2:00—4: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学校东大门现场张贴公布,并发放入围考生面试通知书。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当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学校东大门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高淳教育网、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网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疫情防控要求见《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2022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附件2)。
4.本次招聘由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赵老师13705196669、邢老师13770899766
监督电话: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338636
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附件:
1.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2022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2022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docx
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
2022年12月26日
原文标题:江苏省高淳高级中学2022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212/t20221226_3789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