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17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各部门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和程序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和省(区)内师范类院校中的全日制应往届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幼儿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的“双一流大学”可适当放宽,非师范类专业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要求在受聘一年内取得),年龄要求在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1月20日-2月6日投递简历(投递邮箱:hjqjyjrsg206 126.com)。简历包括个人简历及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专利证书、在校期间各科成绩(盖学校公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初选。经过初选,确定试讲及综合面试人员。
3.试讲及综合面试。现场出题、现场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定时统一备课,依次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试讲结束后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以上程序全程录像。
4.签订协议。试讲及综合面试合格者,经招聘学校复核审核后通知学生到应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5.录用。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编手续和控制数手续(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控制数管理),同时提供周转性住房,试用期半年。
6.应聘须知。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政审不合格,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6622159、0477-6628872
杭锦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原标题:关于杭锦旗教育领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mrc.com.cn/wz/ArticleView-49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