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紧缺专任教师,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10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紧缺专任教师。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考试,但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含)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六)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2023年2月27日17:0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纸质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已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需拿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资格条件,于2023年2月28日进行资格审查。
2.招聘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市教育局人教科提供的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2月28日通知已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并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因岗位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3月1日中午12:00。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在接到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后,于2023年3月2日中午12:00前将考试费存入报考学校代收账户(代收账户信息见附件2),并备注报考人姓名及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领准考证时一并领取缴费收据。
5.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报考人员自负。
6.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笔试
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梧州市教育局开展。
1.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学校教师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分值10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梧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梧州市教育局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市直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和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的材料不符则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梧州市教育局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由梧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公告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及方式。教师岗位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课堂片段教学展示10分钟(自行准备),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7.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要素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40%与面试成绩的6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七)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公示
1.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2.复检。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4.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主管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梧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监督电话:0774-38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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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