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关于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列入省属高校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请示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网络空间安全等4个一级学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院校范围可放宽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同等学历学位的在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二)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截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附件1),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邮件到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所需材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和岗位要求其他所有证件的PDF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扫描件(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学院通过邮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邮箱。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申请表》一份;
(3)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是否为学术型硕士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处)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在学院证明无效);
(4)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为准。
3.体能测试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招聘工作实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为准。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评教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等能力,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等。试讲由学院组织实施,试讲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岗位参加考核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分别按岗位试讲评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岗位参加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划定60分的试讲评教最低分数控制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束后,试讲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试讲评教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政治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政治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试讲评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学院对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审批、备案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学院将审批结果报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公安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院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聘用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其他事项
1.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入职后签订服务合同。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反映。
4.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在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
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5683321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023年2月17日
原文标题:2023年兰州市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