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新都委发〔2017〕22号)《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特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委组通〔2018〕10号)《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情况,拟面向高校现场考核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56名,补充到我局下属中小学、幼儿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面向高校现场考核招聘2023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56名。
招聘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高校及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招聘语文、数学、物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特教、幼教、机械制造等学科专任教师。
名额指标可根据高校毕业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整,总额不超过56名。
二、考核招聘时间、地点和对象
(一)考核招聘时间、地点。
1.西南大学
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6日;
地点:详见西南大学AI智能云就业平台“校招日历”栏。
2.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6日;
地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招聘日历”栏。
(二)考核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的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大学毕业生。
2.部属师范大学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023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公费师范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考核招聘学历学位条件。
考核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四)其他条件。
1.所有拟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2.考核招聘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3.高中、初中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小学、特教和幼儿园所有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设点高校官方就业网站;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新都教育网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
招聘单位在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设招聘点位,应聘者现场提交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宣讲。由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应聘者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小组现场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
(五)考核。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初审、笔试和面试。初审成绩占总成绩的15%、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初审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按初审评分标准对应聘者高考情况、考研情况、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现实表现、表彰奖励和学术成就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选择进入笔试人选。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行为举止、仪容仪表、教育教学能力及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六)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审定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审定。
(八)体检。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入编和聘用等手续。
五、福利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报到
(一)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6年。
(二)2023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务必在2023年8月31日前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职高机械制造岗位教师可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纪律和监督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春到西南大学等部属师范大学现场考核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02/20/content_20aa9f2ad41e43329fa610e9e32743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