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选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任课教师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教学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从校内选聘一批优秀教师,参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面向我校在职及退休专任教师,其中在职教师须在二级学院承担相应专业教学任务,退休教师年龄须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一定强度的教学工作。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愿意与成人学员打交道,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责任担当和师德风范。
二、选聘程序
1.按照具体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选聘。
2.申报人仔细阅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信息表(2023级)》(附件1),选定对应专业及课程,于2023年2月28日前登陆https://docs.qq.com/form/page/DZHZPclNTZk9ocFVN在线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任课教师选聘意向表》。
3.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并建库。
4.继续教育学院每学期根据实际课程聘请。
三、其他说明
1.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校内教师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各环节工作,计入教师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可用于评职称、年度考核等。
2.每学期结束后,由继续教学院核定教学工作量,并按继续教育学院课酬标准及相关规定发放讲课酬金。
四、联系方式
林老师,020-38265783,15913117658(微信);张老师,020-38265609,13688895956。
地址:北校区综合办公楼309办公室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信息表(2023级).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2日
原文标题:关于校内选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任课教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gpnu.edu.cn/info/1040/315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