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补充考核招聘2023年优秀毕业生方案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考核招聘2023年优秀毕业生方案》精神,我区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补充考核招聘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23年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补充招聘岗位、人数、条件(13人)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所有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含)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3年12月。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年龄到40周岁。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putian.gov.cn/)、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等有关网站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图书馆广场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及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须分别提供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30%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高中、初中不得兼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3.考核办法:考核面试以教学技能考核为主,主要通过10分钟的教学片断来考核。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每一个考点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考点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教案不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4.教学技能考试使用教材
高中语文:普通高中教科书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温儒敏,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数学:普通高中教科书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章建跃李增沪,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高中物理:普通高中教科书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初中物理:义务教育教科书八年级上册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彭前程,2012年6月第1版,2021年6月第10次印刷);
初中政治:义务教育教科书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朱小蔓,2017年7月第1版,2021年8月第5次印刷);
初中地理:义务教育教科书八年级上册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主编:朱翔刘新民,2002年7月第1版,2021年5月第2版第10次印刷);
初中体育:义务教育教科书八年级全一册体育与健康(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耿培新,2013年6月第1版,2020年6月第8次印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荔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594-2212325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15号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公告公示栏上(http://www.ptlc.gov.cn/ztzl/jyzl/)公布,敬请关注。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招聘有关事项参照国家、省、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荔城区补充考核招聘2023年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标题:莆田市荔城区补充考核招聘2023年优秀毕业生方案
原文链接:http://rsj.putian.gov.cn/zwgk/tzgg/202302/t20230223_18014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