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要求请按用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无故不参加考核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考生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资格审查中未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考核结束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联系电话:0412-6634101
点击查看>>>
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原标题:2022年立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302/0167722080627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