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根据《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学校工作需要,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河源市。学校占地1500亩,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施齐备,下设7个教学院部,开设46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岗位职责
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辅工作。
(三)岗位待遇
获聘0201-0207岗位人员为学校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聘用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聘用机动编制人员实施办法》(河职院〔2008〕1号)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岁(1993年3月13日之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时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17时。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
(1)填写《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文件,附件1),附近期电子小一寸免冠照;
(2)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excel文件,附件2);
(3)以下材料提供扫描件(JPEG/JPG/PDF格式);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港澳地区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②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以上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原件在参加面试前进行审查),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名称”。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附件3)(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在“备注”栏注明)。
(四)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并于资格审核时提交。
①《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②大学起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身份证;
④准考证;
⑤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⑥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主要指报名表中所填报的各类资格证、技能等级证、证书或证明。
资格复审事项请留意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ypt.edu.cn)”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及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的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笔试工作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面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有关机构命制。
(3)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数和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累计后的成绩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总分数相同者,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笔试分数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者,则追加现场问答环节,按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5)合格条件
招聘考试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00分(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00分(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三)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再次审查。
2.考生结构化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纪委派员参与监督,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联系方式
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人:曾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2-3800668(纪委监察审计处)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3日
原文标题:2023年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公告(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