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海口考点)公示(四)

2023-03-06 15:24 编辑: 海艳 来源: 区教育局

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海口考点)公示(四)

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海口考点)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示》要求,现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予以公示,并对入围签约及其他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综合成绩,详见附件2

三、入围签约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

四、见面会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工作事项

(一)时间:2023年3月6日(周一)下午2:30

(二)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2号楼305会议室

(三)参加考生:附件3中入围签约名单的考生

1.签到:请附件3名单中的考生3月6日(周一)下午2:00携带本人就业三方协议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2号楼305会议室签到。

2.举行见面会:邀请龙华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到场,就考生所关心问题进行解答。

3.选岗:见面会后,现场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并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顺序。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4.提交《三方就业协议》:选岗事项完成后,现场收集入围签约人员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尚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考生,须向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就业协议发放之日起七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往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1号楼4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568646,联系人:陈老师)。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签约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注:符合入编条件但是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入编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国家个人诚信系统。

五、体检

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98-66568646

监督电话:0898-665680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

附件:

1.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

2.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汇总表

3.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入围签约人员名单

4.《签约承诺书》(尚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考生使用)

海口市龙华区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5日

原文标题: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海口考点)公示(四)

原文链接:http://lhqzf.haikou.gov.cn/xxgk/zfxxgkzl/gsgg/202303/t1228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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