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谷城户籍在外地任教的优秀教师,或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外地优秀教师,有返乡或调入我县工作意愿的优秀教师的实际需求,根据《县委编委关于印发〈谷城县“优师回乡”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谷编发〔2022〕36号)要求,现就2023年“优师回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按需引进原则。
(二)坚持择优引进、对等安置原则。
(三)坚持户籍优先、统筹考虑原则。
(四)坚持中学优先、均衡配置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3年引进计划共计10名。
三、引进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思想道德,师德优良,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具有谷城户籍或者籍贯在谷城的,或者配偶在谷城工作的,或者曾在谷城生活和工作过的,或者有直系亲属为谷城籍的外地工作优秀教师,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0岁,女性一般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应学段任教经历,已转正定级且在现工作地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优。
(四)具有不低于相应学段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高中、初中教师的学历应为本科及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
(五)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同意办理调回谷城工作。
(六)服从谷城县教育局工作安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以及正在处分(罚)影响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全年接收咨询及报名。
2.个人申请。凡符合引进条件且有意向的外地优秀教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递交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申请书上必须要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从教主要业绩、回乡从教志愿(原在乡镇任教的至少填报两个以上的乡镇学校,原在城区高中、初中、小学任教的填报两个以上的城区学校)、是否服从分配等内容。
3.确定对象。县教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引进人才数据库,根据学科紧缺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初步引进对象。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初步引进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人员调动登记表》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所在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引进对象报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织专班,对申请调回的对象进行初审面试。面试合格的,主要采取座谈和政审方式进行考察考核。重点到初选人员所在任教单位考察其工作表现、任课情况、教学业绩等,到所在县(市、区)编制、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档案。
(三)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初步引进对象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办理调出、调入等手续。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工作分配,凡不同意分配意见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在原单位评聘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聘用的岗位等级,调到谷城县后,保持原职称、岗位聘用等级及待遇不变,今后按政策晋升。
2.引进人员符合《谷城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引进条件的,按政策兑现相关引进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0710-7338520
单位名称: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