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缙云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63名,其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1名,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的待聘教师9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1《2023年缙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
相关说明:
1.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中的待聘教师为非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其中经聘用上岗的待聘教师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
2.待聘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一同进行招考,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人员默认兼报待聘教师岗位,如考生不愿意兼报,考生需在笔试开考前(音、体、美岗位考生需在领取技能测试通知书时),向工作人员提交附件2《申请书》。各环节确定入围人选顺序为:先事业后待聘,按各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没有入围事业编制岗位笔试或面试的考生,自动转入待聘教师岗位再重新排名。进入待聘教师岗位人员不再参与下一环节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竞争。
3.已经是待聘教师身份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事业编制岗位,在各环节确定入围名单时,未能进入事业身份岗位的人员,自当个环节起自动终止招考程序。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丽水市户籍(以2023年3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丽水市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或中考时户口在丽水市被3+N录取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缙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和附件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围、对象规定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并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等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以《2023年缙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为准。
8.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2023年缙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备注栏。
9.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zjjinyunjs/index.html#/index。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详见缙云县政府门户网《2023年缙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笔试人员还需登录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zjjinyunjs/index.html#/index报名系统注册报名,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未入围笔试人员,可根据招聘计划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7:00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3月27日9:00-3月29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日9:00-4月4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zjjinyunjs/index.html#/index)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招聘计划数核减
对于招聘计划数1-2名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3-9名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当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不包含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4月13日9:00--4月15日9: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zjjinyunjs/index.html#/index)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的成绩排序,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成绩×70%+笔试成绩×30%的成绩排序,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予以递补,递补名单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形式具体安排见附件1《2023年缙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体检、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编制教师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待聘教师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被聘用事业身份人员须在缙云教育系统服务满5周年,待聘教师至少完成当个学年的教学任务。
3.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3312052
咨询电话: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3140612、3140613,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27520。
附件:
1.2023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xls
2.申请书.docx
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待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