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关于体检和考察相关问题汇总

2023-08-16 15:07 编辑: 芒果 来源: 上岸鸭公考
2023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刚刚即将在8月份发布公告,为方便考生能更加了解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今天上岸鸭公考将为考生整理出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体检相关问题汇总,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体检
1、问:面试合格人员如何参加体检和考察?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问:综合成绩同分者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综合成绩同分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3、问: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谁负责?
答: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
4、问:面试通过人员体检执行何种标准?
答: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问: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查?
答: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查。
6、问: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关于体检和考察相关问题汇总”的全部内容,希望参加考试的考生能如愿以偿!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可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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