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家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公示几个大环节,而在笔试和面试阶段又有递补一说。大家对国考递补了解多少了?知道国考递补规则是怎样的吗?接下来上岸鸭公考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报名人数不足3:1
这个主要看实际缴费人数,如果缴费人数不足3人,该职位取消,规定时间内该报其他岗位,如果是招录2人,缴费5人这种,一般是缩减招录计划。
二、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
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人数不足3:1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不含司法警察)参加面试的都要体测,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测综合淘汰率25%-30%之间。在体测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以上就是上岸鸭公考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国考递补规则的相关内容,供大家进行参考借鉴,了解清楚国考递补规则对大家来说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也是多了一次机会,大家一定要多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