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银川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注:以上无递补和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ychgrsjy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银川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4月3日17时前传真至0951-5679078或发送扫描件至ychgrsjyc@ 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海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3年4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ychgrsjyc@163.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扫描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扫描件。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30011000800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4月10日9:00—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220号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可乘公交车9、49、53路等在西苑小区站下。
六、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11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2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大厅,从东门(正源街)进入。地址:银川市正源南街220号(正源街和新昌路交叉口西南角)。可乘公交车9、49、53路等在西苑小区站下。
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3年4月1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9:00在银川海关宁海酒店1层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八、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银川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951-5679128(电话,李老师)
0951-5679078(传真)
ychgrsjyc@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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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海关
2023年3月28日
原标题:银川海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27/302434/302435/492435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