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1142691523 qq.com(或传真至0451-87622025)。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3月30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1142691523 qq.com或传真至0451-87622025。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核
请考生于3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预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身份证请正反面扫描或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学生证或工作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内容应清晰,准考证丢失的可截图并打印报名系统相关页面。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提供两份,一份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导出,不得修改,无需本人照片;另一份按照附件3的模板重新填写,应更新到最新情况,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应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学位查询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查询结果。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还请提供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政治面貌材料。若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请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材料,需写清楚姓名、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和转正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六)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满足2年的劳动合同和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记录;有多个社会工作经历(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考生,需要提供历次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有关材料。
(七)其他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须注明现工作单位工作开始时间和当前职位,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材料。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9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7621719,邮编:150010。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23年4月6日上午8:30—10: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进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9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材料或个人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考录主管部门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1.面试于2022年4月8日上午进行。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8:3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入闱封闭。截至面试当天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参加面试考生,除复审材料外,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承诺书(附件4),便于审核后进入办公区。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一楼(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9号)。可乘32路、75路和83路公交车在人力资源市场(安宁街)站下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心理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无犯罪记录、家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考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考录中的不正之风,如发现在面试过程中有干扰面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录资格。欢迎大家监督我局公务员考录工作。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451-87621719(电话)
0451-8762202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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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
2023年3月28日
原标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3/28/content_2741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