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在报考同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请考生按照我局前期发布的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准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88330906、88330966
国家药监局人事司
2023年4月3日
原文标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面试人选公告(二)
原文链接:https://www.nmpa.gov.cn/zwgk/rshxx/rshgbgl/20230404082229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