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体检的考生: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将于4月18日和19日进行,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日期和组别分配请查看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
体检当日早5:30(第一组至第五组)和6:30(第六组至第十组)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不得单独行动。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要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集合地点
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
二、体检需携带的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黑色签字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上传的照片)一张。
三、体检要求
(一)《体检表》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先不填写,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填写;病史(第2页“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部分)要如实、逐项完整填写,不得遗漏。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吃早餐、不喝水,保证空腹)。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在《体检表》第2页“备注”栏中注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将会影响录用。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五、体检结果公布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考生如需进一步检查,工作人员将在体检后电话通知相关考生,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且无正当理由、没有请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口罩,主动配合体检工作。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管理,保证体检顺利进行,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四)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五)体检人员需下载并填写《入围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2),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及档案存放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请事先联系确认并认真填写,电子版发邮件至jlsw2023n01 vip.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下面顺序注明体检人员相关信息:职位代码、用人单位、姓名),发送邮件后请打印纸质版《入围体检人员情况登记表》,在体检结束时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后期考察工作需要。
体检联系电话:0431-8050034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3年4月17日
原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原文链接: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23/4/17/art_8212_626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