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前者负责制定政策,并负有相应的政治责任。后者就是执行政策、具体办事的公务员。
什么是业务类公务员?
业务类公务员包括这几类:①行政管理类;②专业技术类;③行政执法类;④后勤保障类
1、行政管理类公务员。负责较为具体的一般日常行政事务的工作人员,包括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所有行政领导。
2、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具低替代性和技术权威性特征。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包括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人员,“纯粹执行性与现场强制性是其显著特征”。这有利于更好地激励一线执法公务员,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4、后勤保障类公务员。基于某些政府敏感部门出于保密和安全的需要,把在本部门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划入公务员的范围进行统一管理。
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区别:
(1)如何产生?政务类:各级人大选举或任命;业务类: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国考、省考...)。
(2)任期限制?政务类:政务类公务员有法定的任职期限;业务类:常任制。
(3)如何评价?政务类:根据政绩;业务类:根据工作实绩(考核...)。
(4)有何职责?政务类:制定政策、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业务类:执行政策、从事具体行政管理工作。
(5)由谁管理?政务类:由选举他的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和组织法管理;业务类:由国家行政机关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