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考公务员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仍然有很多考生对于公务员职位类别有哪些,以及这些类职位是否适合自己表示不清楚。公务员考试职位类别有四类,提前了解,在选岗时才会有选择的方向。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其他类别等。
公务员职位类别有哪些?
1、综合管理类职位
综合管理职位是指对机构进行综合管理和内部管理的职位。此类职位数量最多的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职位具体从事机构的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内部管理等工作。
2、行政执法类职位
行政执法职位是指直接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依法依规执法职责岗位具有强制性和强制性。
可执行性主要体现在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利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责任。强制主要体现在依法依规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直接监督、处罚、强制和现场检查等。
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行政执法岗位一般设置在以行政执法为主要职责的市地级以下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市场为主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市场、交通、农业、城管等部门。
行政执法公务员是主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执法队伍。它们是服务型政府的窗口,直接体现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设立此类岗位,有利于拓展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立足基层、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
3、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是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职责,为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岗位。他们的职责是高度技术性和低替代性的。
例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专业技术岗位和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岗位不是同一个概念。大多数办公室工作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很多职位也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但并不是所有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都是专业的技术职位。
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一般设在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市地级以上机关内部机构,主要分布在公安、检察、审计、海关等部门。设立此类岗位,有利于公务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发展,吸引和稳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成为本职工作的能手。
4、其他类职位
除上述三种职位外,目前还有监察员、法官、检察官等职位,各有特点,在义务、权利、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回避、等级等与其他职类的公务员不同。
《监察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都确立了监察官、法官和检察官的管理原则。公务员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有“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的义务”,对权利和管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再单独列示。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单独管理的特殊岗位,可以增设其他岗位。各岗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岗位分类制度预留空间。未来,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有新的工作类别。这里国家单独规定是指中央一级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和中央公务员部门的规定。
这四类职位适合你吗?
适不适合,要看考生自己的选择,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适合的。
公务员职位类别有哪些,以及这四类职位适合你吗,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了吧,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务员职位的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