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市交投公司)所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学科和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任职期间,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负有主要责任者;
3.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岗位;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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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交投公司统一组织开展,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15日(9:0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98号301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5.需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和工作证明为准(工作证明可提供以下其一: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6.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7.近三年工作总结;
8.提供不超过三项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介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每项不超过1000字);
9.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以上材料可现场提交,也可扫描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箱lssjtgs@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姓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由丽水市交投公司确定是否核减招聘计划。
(三)比选
本次招聘岗位组织比选,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业绩、学历学位、所获荣誉、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经丽水市交投公司确定不核减招聘计划的,按实际人数进行比选入围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丽水市交投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况造成本岗位空缺,及本次招聘的人员在一年内(2023年11月1日前)离职造成本岗位空缺的,经丽水市交投公司研究决定可由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若面试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属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丽水交投”)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丽水市交投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丽水市交投公司党建人事部:0578-2306520
监督电话:
丽水市交投公司纪检监察室:0578-2306527
附件:
附件2: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