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溪市人才直通车(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依据《兰溪市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兰溪市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共26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5.现本市在职的国企正式职工均不得报名;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2023年兰溪市部分国企人才直通车人才引进计划表》。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到公告之日。
二、招聘报名
报考同一国有企业集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企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兰溪市部分国企人才直通车人才引进计划表》
3.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8日。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9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兰溪市各国有企业集团自行组织,市国资办、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5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面试优秀未能录用的,编入“兰溪市人才直通车”人才库,优先推荐合适岗位。
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或按“聚兰工程”政策执行。
七、相关说明
经济待遇:(1)购(租)房补贴按照“聚兰工程”政策执行;(2)博士生享受每月1000元的岗位津贴,连续享受5年;(3)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博士给予10万元。具体如下:
薪酬待遇年薪A类人才18-40万元、B类人才9-18万元,紧缺人才的薪酬待遇,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确定。
在兰溪开设考场,非兰溪籍考生来兰参加招聘,给予交通伙食补贴。
从招聘到使用全过程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
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兰溪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附件:1.2023年兰溪市部分国企人才直通车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兰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原文标题:2023年兰溪市人才直通车(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anxi.gov.cn/art/2023/1/18/art_1229289158_4054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