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由金华市金东区国资运营发展中心全资持有。主要职能为协助区政府实施招商引资,助力招大引强。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下载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三、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会同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从业经验和任职经历的需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从业证明、任职文件等,扫描压缩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企业报名邮箱,文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时。
报名邮箱:jyzhaoshang@163.com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0579-83202051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2日17:00。
(二)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中层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报名人数较多时(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1:5)采用“初试+复试”两轮面试的形式,报名人数较少时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二)采用两轮面试形式时,初试面试对象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人员,初试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直接面试(复试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具有参加复试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视情按该岗位应聘人员初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直接面试(复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中层岗位合格分为80分,其他岗位合格分为70分,复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当天放弃导致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不合格、放弃或不配合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东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一)根据公司薪酬办法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司薪酬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应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从业经历、任职经历等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到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五)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从业经历和任职经历需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八)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九)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纪律与监督
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579-83202052。
附件:
1.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2.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金华金义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3/4/26/art_1229398294_4089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