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毕业生公告

2023-06-20 10:50 编辑: May 来源: 上岸鸭公考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发展集团”)成立于2018年5月,是红河州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从事全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是红河州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之一。目前已形成水利水电、综合交通、工程建设、城市运营、自然资源开发、医疗教育、综合投资开发七大业务板块,成为领域内全州重点项目的“投、融、建、管、营”承接主体,企业发展活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实人才队伍力量、改善结构,决定公开招聘9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国家招生计划范围内普通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2021、2022届毕业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一)集团本部

1.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财务管理岗3名。

2.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岗1名、薪酬绩效岗1名。

3.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岗1名。

4.纪检监察部(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岗1名。

(二)红河红发城市运营有限公司(集团下属二级公司)

1.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岗1名。

2.风险控制部:法务管理岗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如实填写《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2),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受理邮箱:hhfzjthr 163.com。

4.资格审查。红河发展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将在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对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考核

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

1.第一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第一轮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现场确认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2.第二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第一、二轮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政审、体检

1.政审

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体检

(1)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示

政审、体检结束后,红河发展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政审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河人才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4:《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第二轮面试合格人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递补1次,如成绩排名影响到递补的,则按第二轮面试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九、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向红河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3749409(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3—3728790(马老师)

本公告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1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应聘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docx

附件4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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